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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制止浪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2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日又批示要求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现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意见》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工作提示函》部署要求,就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压实压紧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节约粮食、制止浪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等重点对象,紧盯公务活动用餐、公共食堂用餐等重点场所,紧盯学生开学、中秋国庆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从我做起,带头养成节约习惯。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学生食堂管理等规章制度,细化相关要求;进一步履行好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教职工、学生群体中广泛开展“浪费可耻,节约光荣”为主题的系列教育宣传活动,树立正面典型,以党员干部带动管理队伍,以管理队伍带动学生群体,大力培育校园文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与师德师风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紧密结合,作为师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食堂和就餐的信息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部门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职能处室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同时开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并在清河校区、西湖校区食堂分别设立专项工作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对发现的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举报电话:0558-2596611

举报信箱:jwjb@fynu.edu.cn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