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谢胜权在巡视工作动员会上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这两项近期重点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依据《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纪委专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纪〔2020〕4号),拟开展对上述工作的专项督查。
一、督查人员组成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由校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配合。
二、督查内容
1.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谢胜权在巡视工作动员会上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审核相关书面材料为主要形式,必要时开展现场督查。
四、督查要求
1.对高校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各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应认真传达和学习巡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和落实。同时,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应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相关书面小结材料及支撑材料应于2020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正行楼1303室。联系人:王旗,联系电话:0558-2596611。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