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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 点击数:

    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2GC0213  

      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项目予以备案的函、 发改中心(2022)0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阳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阳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师范大学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阜阳师范大学专用变增容工程,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至17950千伏安,本次新增12650千伏安,供电电源采用双重电源,供电电源接电点为110kV刘琦变电站10千伏琦清19W间隔,接火点为110kV刘琦变II段琦清19W间隔开关,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110kV刘琦变II段琦清19W间隔开关与出线电缆“T”接处。自琦清19W出线带I段母线,110kV颍西变3T8线带II段母线,该两路专线同时运行且互为备用,I、II段母线之间不设联络开关,对研究生公寓和人才周转房、第二学生生活区,校区内理科楼(已建)、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在建)双电源供电增容,采用高压单母线分段,分别由阜阳师范大学新总配电室I、II段母线接入负荷。西湖校区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变配电4台1600kVA变压器及配电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管配线及高压电缆接入新材料工科实验实训中心变配电室在招标范围内。实现西湖校区、第二学生生活区、研究生公寓和人才周转房专用变双重电源高可靠供电。

    2.3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及报批、编制技术文件、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审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电力增容等改造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等,包含图纸审查及路径规划审批。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验收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报建、报审及验收工作等,并提供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资料,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接火,正常供电(特别约定除外)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1970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②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电气工程师的职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不低于6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不低于6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应通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投标人应通过明确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1123 9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阜阳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程少武

       址:  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

                      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  

       编:          编:

    人: 芦老师         人: 巩彦

       话: 0558-2595956            话: 0558-2238259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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