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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26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

为严格执行党费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党费规范使用、严格管理,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176号)要求,今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任务

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党费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自查,认真检查2023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下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党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检查内容

1.党费收缴情况。1)各二级党组织是否按规定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是否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是否定期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2)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是否及时上交党员自愿交纳的大额党费。

2.党费使用情况。1)党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并经集体讨论决定。(2)党费的使用是否重点支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3)对学校组织部代管党费使用项目和效益的评价及意见建议。

3.党费管理情况。1)有无非党员从事党费工作。(2)有无利用党费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3)是否按规定报告和公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同时,提出对修订《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意见建议。

三、实施步骤

1.二级党组织自查(5月底前)。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检查内容,对2023年以来本级管理的党费进行自查。自查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5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实地核查(6月底前)。校党委结合实际,通过组建专门检查组、组织互查等适当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管理的党费,开展实地核查。

3.整改落实(7月底前)。各二级党组织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连同近年来巡视巡察发现涉及党费工作的有关问题,一并建立督办、销号机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提高党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党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关乎全面从严治党、遵守党章。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有力推进、取得实效。要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费工作的领导,切实管好用好党费。

2.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专项检查任务、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深入了解党费工作情况特别是下拨党费的使用效益。要抓好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3.严肃纪律要求。专项检查严禁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持内外有别,专项检查相关情况不宣传不报道、不对外提供,严防舆情风险,确保平稳有序、防止不当炒作。

各二级党组织于7月31日前,将党费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及修订党费规定的意见建议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婷婷;联系电话:2596234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基层党组织党费专项自查整改清单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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