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研究生招生考试、毕业生档案管理及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指导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和省招生、创业就业方针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与创业就业工作方案。
2.负责本科招生宣传、组织和录取工作;负责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4.负责招生和创业就业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5.加强就业指导教研室建设,开展就业指导教育,组织开设好学生就业指导课、职业生涯规划课。
6.实施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和组织院系开展就业工作。 7.面向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 8.搭建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平台,定期组织创业实践经验交流与创业实体参观学习等活动。 9.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做好扶持创业和带动就业工作。 10.建立创业培训学员服务档案、提供跟踪服务,对创业学员在实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后续扶持。 11.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 12.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决定,全面主持招生就业处各项工作。 2、负责本单位人事及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全处工作计划、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审定。 4、协调和发展招生就业处与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的关系。 5、处内工作中重要问题的把关和决策。 6、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负责招生、考试与就业创业工作。 2、制定本校本科生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做好本校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3、负责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及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网站、就业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4、负责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5、负责就业指导、就业双选会和毕业生派遣工作。 6、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7、做好就业市场的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8、统计、分析和上报就业工作的各类数据,总结毕业生就业工作。 9、加强就业指导教研室建设,组织开设好学生就业指导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内工作协调、行政事务、内务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等。 2、负责文件的收发、立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工作。 3、负责本科新生档案的验收,学生奖惩、政审等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协助开展本科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4、接待校内外有关单位对本科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负责本科毕业生档案的清理、转递、寄发和遗留档案的保管工作。 5、负责处内计算机网络和各类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全处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科生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3、编撰、印制本科生招生宣传材料,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4、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材料的准备及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发放工作。 5、组织特殊专业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命题、监考、阅卷、录取等工作。 6、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7、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整理及上报,进行招生工作总结。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就业指导与培训 1、提出工作目标,制定全校本科学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 2、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 业指导讲座,组织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刊物及有关宣传材料。 3、负责就业指导教研室的日常活动,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实施及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4、组织实施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 6、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并妥善处理派遣的遗留问题。 (二)就业信息与市场拓展 1、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 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 3、负责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实施工作。 4、负责学生就业推荐材料的审核、盖章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5、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 (三)就业调查与研究 1、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映情况。 2、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做好就业数据分析和就业工作总结,为学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学科调整、招生规模等提供科学依据。 3、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 (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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