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为青,安徽潜山人,现任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师从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孙长永教授。兼任法治安徽建设专家、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安徽省法学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科技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员、阜阳市市政府立法咨询员、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阜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副团长、阜阳市法学会副会长、阜阳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法理学。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河北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以及其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各1项,安徽省司法厅重点课题1项,安徽省教育厅一般项目3项,参加其他各类项目多项。曾获阜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师”称号、“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一等奖、安徽省法学会征文二等奖(2次)、安徽省社科联学术年会征文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次、安徽省社科联“三项课题”二等奖(2次)、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司法制度专业论坛2025年度学术研讨会征文三等奖、安徽省教学成果三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