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下午,法学院特邀请原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安徽省破产人管理协会副会长、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终身名誉主任蒋祥爱律师,在西湖校区景行楼407教室给法学院师生做题为“司法实践中的律师思维”的讲座。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元庆博士、部分教师代表及2024级法科生参与聆听,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马健主持。

讲座伊始,马健详细介绍了主讲人的丰富履历,所取得的丰硕学术成果和实务业绩,并对主讲人的到来表达了热烈欢迎。

随后,蒋祥爱主任深入剖析了律师思维的内涵、类型、实践应用以及律师思维的养成,从逻辑思维与批评性思维视角出发,详尽论述了司法实践中应具备的律师思维特质。讲座中,他通过详尽数据分析论证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身办案经历以及实际案例,生动介绍了如何运用律师逻辑,特别指出以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和策略思维为中心的律师法律思维的重要性。并从刑事逻辑出发,在法律实务操作中,律师在运用律师思维的同时应包含法官与检察官的双重思维,于案件受理阶段准确地识别案件的关键实质性问题,对证据链条进行必要的补充与强化,为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实现案件高效处理提供方法论支持。并着重强调了人工智能在律师思维过程中的创新性作用以及如何培养律师思维。
讲座结束之际,陈元庆对于本次讲座做了简要总结。他综合这几天的学术讲座,总结出这几场讲座的共性,都强调法律思维的重要作用,强调法科生对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运用的重要性,鼓励大家应积极学习,自觉养成法律思维的良好习惯。并再次表达对于主讲人倾囊相授为大家带来丰富学术盛宴的感谢。
最后,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首届律师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专场招聘宣介会环节开启。蒋祥爱主任简要介绍了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的光辉发展历程,就律师培养以及职业发展规划,向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要求大家应掌握法律思维,紧扣证据中心,坚守当事人利益与职业操守的平衡,牢记“博、大、精、深”的四字箴言,并特别表明“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的大门永远对阜阳师范大学法科生敞开”的厚爱和支持。
(撰稿:陈元庆、张菲炀 图片:陈元庆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