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第二十八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暨中巴经济走廊法律研讨会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西理工大学主办,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巴基斯坦旁遮普大学法学院和《江西社会科学》编辑部承办。会议吸引了来自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法律工作者以及来自巴基斯坦的专家学者共计200余人现场参会。我校法学院院长余为青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陈元庆博士一行应邀参会。
开幕式上,江西省法学会会长刘铁流,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正文,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龚姚腾,巴基斯坦旁遮普大学孔子学院外方院长Shafiq-Ur-Rehman,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人董和平分别致辞,开幕式由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志繁主持。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主旨发言环节。该环节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靳文辉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巴基斯坦拉合尔大学Asif Amin、人民出版社电子音像出版社副社长谷鸣、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奇分别做作题为《法学研究生专业学位改革和人才培养探索》《“一带一路”背景下多语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巴基斯坦法学人才培养》《法律大模型的行业影响与应用探索》《红色法治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的主旨发言。
余为青在下午进行的分论坛二“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模式及其实践”研讨环节,以“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模式及其实践:以阜阳师范大学为例”,向大会分享了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模式及其实践方面的探索和经验。他指出,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所要求“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法学院长期立足阜阳,以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为契机,带动学生深入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着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形成了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教育培养机制,办出了自身特色,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并就相关议题同与会院长(系主任)、法学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另外,余为青一行还充分利用研讨会期间各种时机,积极推介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提高了学校影响,增进了与兄弟院校的友谊,更扩大了学院朋友圈,将对我院未来毕业生考研考博、就业等方面起到极大助推作用。

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是我国法学院(系)进行法学教育理论研讨和管理经验交流的专业平台,每年举行一次,已经成为法学界公认的学术品牌,影响力深远。本次法学院应邀参会,与全国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一起积极探索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新实践、院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新模式,交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共商法治人才分层分类培养等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同国内兄弟法学院系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校法学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撰稿、图片:陈元庆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