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5年校外奖学金“弘大菁英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6 点击数:

各位同学: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为支持法学教育事业,鼓励法学院学生认真学习,扶持优秀法学学生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法律实践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特在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设立“弘大菁英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年度

(一)评选对象

学业奖学金: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年度:2024-2025学年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功课占功课总数的85%以上;

3.积极参加法学学术科研活动和相关法律实践;

4.符合奖学金管委会设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业条件

依据申请人在所在班级评选学年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及学术实践活动参加情况,择优推荐,原则上拟推荐名单不集中在同一班级,具体视学生申请情况。

四、奖学金评审组织及流程

(一)组织:奖学金评审由“弘大菁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通讯评议为主)。“弘大菁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收到评审材料后2日内,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产生正式获奖名单。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当各奖项在当年符合条件人数未足额时允许空缺。

(二)申请流程:

1、申报时间(11月7日—11月8日):

材料要求:

下载并填写电子版《法学院“弘大菁英”奖学金申请表》和《法学院“弘大菁英”奖学金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注意:汇总表只填写评奖年度情况;并于11月8日下午17点前以“年级+班级专业+姓名+“弘大菁英”学术实践奖学金申请”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奖学金管委会秘书处(研究生办公室)(1679020415@qq.com);

2、根据申请情况,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后,由“弘大菁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最终评选、学院公示。

五、已获奖学金的学生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弘大菁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保留取消其荣誉及追回已获奖金的权利。

(一)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教学时间内未经批准无故旷课、外出者。

六、其他

“弘大菁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研究生办公室):景行楼8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2590627。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6日

附件:《法学院“弘大菁英”奖学金申请表》

《法学院“弘大菁英”奖学金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弘大菁英”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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