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研〔2024〕13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办法》(研〔2020〕20号)和《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研〔2024〕7号)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按相关文件规定审议评奖评优结果如下,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好”研究生:武壮 刘慧 方西刚
优秀研究生干部:方珊珊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0558-2590627。
法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