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4月20日-4月26日)期间,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教育,我院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合作,于4月22日上午组织40余名法学专业师生,走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庭审现场。此次活动,让师生们在真实的法律实践中,深刻领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庭审开始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知识产权普法课。法官系统讲解了知识产权保护要点,从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大核心要件,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保护方式,再到企业应对侵权的策略,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师生们收获颇丰。这不仅是对课堂理论知识的延伸拓展,更为同学们今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引。
庭审围绕山东某风筝设计公司指控阜阳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展开。原告认为被告生产、销售的风筝与其已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高度相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被告则从设计独创性、生产销售实际情况及市场混淆可能性等方面展开抗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层层推进,双方代理人就“整体视觉效果差异”“设计创新点”等专业问题激烈交锋。我院师生全神贯注,在这场法理与证据的碰撞中,感受知识产权法律实践的严谨与复杂。2023级法学专业学生高俊宝表示:“从前书本上的知识,通过今天的法庭审理具象化,我有了很多亲身的体验。法律知识的严谨性,以及相关条文和细节的重要性,在法庭辩论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此次与阜阳市中院联合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是我院知识产权保护教育的重要实践举措。我院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未来将持续深化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通过更多类似的“庭审+普法”融合活动,为学生搭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平台,培养更多适应新时代需求的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为创新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撰稿:高俊宝 单位审核:余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