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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03 阅读次数:次

    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1〕66号文件精神,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

    1.优秀成果奖。设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9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

    2.终身成就奖。设教育终身成就奖10项。

    二、评奖范围

    1.成果奖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

    2.成就奖评奖范围

    (1)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为教育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参评内容

    1.优秀成果奖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2.终身成就奖

    (1)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2)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四、申报材料

    参评优秀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参评终身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报送成果要求:

    1.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一式7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6份复印件,报7份匿名活页材料,成果7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终身成就奖:参评成果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三项代表作成果各6份)。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终身成就奖申报人应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见《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2008@yeah.net。联系人:于立志,电话:2596560。以下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2.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点击浏览该文件

    3.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包括匿名活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