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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学院转专业考核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9 阅读次数:次

    (一)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考核小组: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三)考核方式:面试

    (四)考核内容:综合素质及专业志向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超过计划转入人数,将被考核学生按得分进行排序,按得分高低决定转入学生名单。具体办法是每个考核小组成员提出一至三个问题,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汇总,平均分为个人得分。

    (五)考核时间:2014年12月10号(周三)下午4:30—6:00

    (六)考核地点:教学主楼814办公室

    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