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教【2014】116号)文件的要求,每位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教务处文件精神,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的指导任务。
政法学院
2015年3月12日
附: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主要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做好总结、评优、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4年12月19日完成。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201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计划,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申请试点毕业论文多元化工作的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阶段:选题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各学院应分专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并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对于今年首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学院可视情况安排一位富有经验的教师与其联合指导。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初稿,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定稿。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指导。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认真开展三期检查,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第四阶段:答辩与成绩评定,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之后,各学院应指派另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评阅老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再次审定。各学院应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坚持实行答辩回避制,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参加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组。各学院在答辩前一周报送《答辩安排日程表》。
第五阶段:总结、评优,2015年5月底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完成分专业的质量分析报告和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各学院应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老师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汇总指导教师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材料,装订存档备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
教务处将继续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随机抽检。根据检测结果,结合同行专家评审,对有作假行为的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校教〔2013〕22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所在学院通报批评。
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的上报情况,将作为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