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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学院关于对申请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学院初审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0 阅读次数:次

    政法学院各班:

    按照校招就〔2015〕2号文件要求,政法学院对申请求职补贴申请的2015届毕业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初审。初步认定方娇、施庆玲、虞文娟、张芳玲、刘学玉等五名毕业生符合申请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政法学院党总支提出,联系方式0558-2591382。

    附件:1.政法学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一览表。

    政法学院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政法学院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发放类型

    1

    方娇

    女

    安徽省六安市孙岗镇红堰村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

    施庆玲

    女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罗集村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

    虞文娟

    女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长岭镇赤湖村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4

    张芳玲

    女

    安徽省临泉县田桥乡南张楼行政村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5

    刘学玉

    男

    安徽省涡阳县马店镇刘店村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说明:发放类型是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学生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