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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专业见习系列活动之三: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赴颍州区法院开展见习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08 阅读次数:次

    2019年11月6日上午,政法学院组织2017、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赴颍州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关于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同学们离开课本与讲堂,能够亲身接触到现实中的案件,近距离接触庭审、解读庭审、学习庭审,是作为在校法科生学习法律的宝贵契机,同学们倍加珍惜,早早来到颍州区人民法院外等候。

    庭审9时40分准时开始。在庭审准备阶段,由审判长对三位被告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查姓名,年龄,确认被逮捕日期,提请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在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三名被告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逐个被传到法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对被告进行讯问、发问,被告进行回答。在举证、质证阶段时,辩护人对于公诉人的几组证据进行了质证,公诉人也及时给予了解答。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对非法拘禁罪罪名没有争议,各自围绕量刑范围与幅度阐述意见。最后,被告人陈述,自愿认罪认罚。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过程中,同学们仔细听审,用心记录,严守庭审纪律,认真观察,细心思考。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对本案所涉非法拘禁罪的特殊性进行热烈的探讨,认识到“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认识到法律知识结构的完善和执业水平的提高源于理论与实践的密切互动与建构,认为学院举办的见习活动取得的效果较为扎实。

    (撰稿:王磊 学院审核:钱守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