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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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政法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4-08 阅读次数:次

    关于举办政法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政法学院各班及全体同学: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同学们的学习视野,提高同学们的阅读、写作、演讲以及团队组织协作能力,给政法学子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体现我院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团总支学生会拟在2009年4月份举办政法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政法学院全体同学。

    二、活动时间:

    1、各班选拔时间:为4月8日—4月13日。各班班长于4月13日将班级参赛选手名单报送到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教学主楼306室)。

    2、院级比赛时间:

    初赛4月17日

    决赛4月24日(注: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活动地点:

    1、班级选拔:自定

    2、院级比赛: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以班为单位,四人一队(男女不限),可组队若干,每队设队长一名。

    五、活动流程:

    1、各参赛队的队长于4月13日到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抽取初赛辩题。

    2、初赛:在初赛中获胜的辩论队于隔天抽取决赛辩题。

    3、决赛:

    注:每场比赛有一位点评嘉宾作现场点评,点评嘉宾由评委中产生。

    六、奖项设定

    (一)团体奖

    1、辩论赛冠军奖(1个)

    2、辩论赛亚军奖(1个)

    3、辩论赛季军奖(1个)

    (二)个人奖

    大赛最佳辩手奖:(1个)决赛,参加比赛的辩手中,累积分最高者获得该奖。

    备注:本次辩论赛将给冠军队、亚军队及季军队颁发相应的奖状,给本次大赛的最佳辩手颁发相应的证书。

    政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

    2010年4月7日

    附:政法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比赛规则

    一、时间限定:每场比赛用时30分钟,其中:

    1、陈词共12分钟

    (1)正、反方一辩发言各3分钟

    (2)正、反方二辩发言各3分钟

    2、攻辩环节共4分钟

    (1)提问用时10秒,回答用时20秒

    (2)各队累计用时2分钟

    3、自由辩论阶段共用时10分钟,每方用时5分钟

    4、总结陈词阶段共用时8分钟,每方用时4分钟

    二、辩论规则:

    1、盘问规则

    (1)每个队员的回答应简洁,提问应明了(每次提问只限一个问题)。

    (2)对方提出问题时,被问一方必须回答,不得回避,也不得反驳。

    (3)正方二辩盘问反方一、三、四辩;

    反方二辩盘问正方一、三、四辩

    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二、四辩

    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一、二、四辩

    2、自由辩论规则

    (1)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两队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正方一名队员发言,然后由反方一名队员发言,双方轮流,直到时间用完为止。

    (2)各队耗时累计计算,当一方发言结束,即开始计算另一方用时。

    (3)在总时间内,各队队员的发言次序、次数和用时不限。

    (4)如果一队的时间已经用完,另一队可以放弃发言,也可以轮流发言,直到时间用完为止。放弃发言不影响打分。

    3、辩论中各方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稿件或展示事先准备的图表,但可以出示所引用的书籍或报刊的摘要。

    4、比赛中,辩手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打扰对方或本方辩手发言。

    5、总结陈词分别由正反方四辩给出。

    三、比赛须知

    1、各参赛队于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

    2、各参赛队要自觉遵守赛事规则,听从主持人安排。如遇特别问题,请及时与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人员联系,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3、各班可组织同学观看比赛,以适当的宣传用具、标语口号等营造比赛氛围,但不得影响比赛的有序进行。

    4、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请不要与评委接触,如想表达对赛事的意见,请与学习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蔡静静傅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