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保密和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是行政职能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做好校友工作办公室的保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我校《阜阳师范大学保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阜阳师范大学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和《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规定》(校党办〔2019〕10 号)。
二、校友工作办公室保密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坚持全员参与、分工合作、人人有责、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
三、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是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督促本部门保密人员按要求落实保密责任。
四、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处置校友资料等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五、校友办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需第一责任人审批同意方能发布。
六、任何个人未经请示和审批程序,均不得擅自带走、销毁、下载和外传部门属于保密工作性质的任何纸质版或电子版工作资料,为校内机构提供校友有关数据要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
七、涉密文件、涉密载体等接收、使用和保管要执行严格登记,记录台账。
八、要保持牢固的保密工作意识,警钟长鸣,不定期地思考、反思、检查和总结部门保密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和稳定运行。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