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
校继教〔2020〕9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建设(以下简称“网络课程建设”)工作,依据《安徽高校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2016年-2018年)》(皖教高〔2015〕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高〔2017〕9号)精神,结合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经费使用办法。
一、网络课程建设应以团队建设形式进行,并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网络课程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录制、辅助教学(文字材料)和教学设计三大模块。每门网络课程建设经费约15000元,立项时拨付20%,中期建设按照进度拨付。其中,课程视频录制完毕拨付40%,辅助教学材料齐全拨付10%,教学设计完成拨付10%;验收评审通过拨付20%。具体要求如下:
1. 课程录制
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将教学内容划分为若干模块,建议三到五个模块,用微课的方式录制,每门课程利用540分钟至675分钟时长完成录制。
2. 辅助教学
包括视频资源、作业练习、参考资料、习题库和考试题库等。
3. 教学设计
全面掌握所授学科网络学习方案及考核标准、科学制定网络课程学习的教学设计。
二、在建设期内,继续教育学院对网络课程进度进行动态检查,及时跟踪。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建设任务,退回已拨付的相应建设经费。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原《阜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继教〔2020〕2号)同时废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