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关工委及工会 > 正文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关于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的补贴办法(暂行)

时间:2007-11-20 浏览量: 编辑:

为促进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经研究,现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关于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的补贴办法》:

1、参加大球比赛活动的(如篮球、足球、排球赛等),每人补助100元,或集体购买价格为100元左右的参赛物品;

2、参加综合体育比赛活动的(如校运动会等),每人每参加一项补助50元;

3、参加小球比赛活动的(如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等),每人每项补助50元;

4、参加棋类比赛的每人补助50元;

5、参加歌咏、舞蹈比赛的每人补助100元;

6、每项赛事报名不参赛的,不予补助;参赛超过赛程一半的,给予全额补助;参赛未过赛程一半的,给予半额补助。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工会

2007年11月20日

版权所有 ©2019阜阳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236037 

  • 微博

  • 微信

  • 信息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