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的通知

     2020-11-23    


关于加强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研究和决定党政重要事项的主要决策形式。为提升学校重要决策的落实成效,加快建成高水平大学,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阜阳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党〔2019〕97号),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办落实范围

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

二、督办落实流程

(一)交办。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召开后,校办公室按照“一会一台账”原则,建立督办落实台账(附件1),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及要求,并按“一事一项”及时将督办落实清单(附件2)送交责任单位。

(二)催办。校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缓急程度,跟踪催办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对特别紧急的事项,专人跟踪催办,确保按时办结;对短期(1个月以内)办结的事项,盯紧工作台账,督促限时办结;对需要较长时间(超出1个月)落实的事项,定期督办,常态问效,直至办结;对重大督办事项,与纪委办联合督办,确保成效。

(三)反馈。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及时向校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填写附件2)。对短期办结的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需要较长时间落实的事项,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底反馈一次办理情况;对重大事项,应提交专题办理情况报告。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应及时报告牵头校领导,经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校办公室。对客观上发生重大变化、难以按时限办结的事项,责任单位须在办结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专题说明。

(四)报告。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校办公室按照“一会一台账”“一月一报告”的原则,及时将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呈报校领导审阅。

三、督办落实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责任单位承担落实议定事项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及时汇总反馈办理情况。

(二)强化督办成效。校办公室要管好台账,做好跟踪,严格督办,严格问效,确保督办落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成效高标准”。要与纪委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统筹配合,充分发挥各督办主体的作用,“减负”与“提效”相结合,科学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将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强化督办结果运用,切实以实的作风、高的要求、严的纪律,推动议定事项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台账

     2.阜阳师范大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清单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