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开展第四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文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深入检查文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校党委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1.信访接待窗口:西湖校区正行楼809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8-2596623预约;
2.邮政信箱: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转第一巡察组;
3.巡察意见信箱:西湖校区行楼(教学主楼)8楼西侧电梯口处; 三里桥校园新教学楼B楼1楼东侧入口处;
4.电子信箱:dwxcbxcxf1@fyn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8-2596623,手机:18109680068(只接收短信)。
受理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