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夏: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颍州区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广场舞国家级裁判员和教练员。毕业于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现任教于阜阳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主要承担民族民间舞蹈、中国舞蹈发展史、芭蕾基训等教学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数篇。
主持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培养项目1项,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1项,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科研项目2项,高校省级质量工程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市厅级科研项目及校级教研项目数项。承担的民族舞蹈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上教学优秀课堂,并被超星平台收录为“示范教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