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有关问题解答

 吕秋颍     2013-09-25     

1.非在编人员是否参加此次考核?

答:不参加。

2.申报条件中,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报条件中,计算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3.申报条件中,“满10年”是虚10年还是实足10年?

答:“满10年”是指实足10年即满10周年,以此类推。

4.申报条件中,“在职工勤人员”如何确定?

答:“在职工勤人员”是指2013年9月30日前在相应工勤岗位工作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离退休时间以其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发文确认为准。

5.因工作需要调整了工种岗位,是否可以在原工种等级的基础上申报晋级考核?

答:要看情况。现工种与原工种相近的,经单位同意可在原工种等级的基础上申报晋级考核;现工种与原工种不相近的,应按现工种申报与原工种等级相同的考核。

6.不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可否申报技术等级晋级考核?

答:不可以。“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是申报条件之一。

7.受到处分的工勤人员可否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审?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勤人员,暂不能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审。

(1)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不满一年的;

(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尚在处分期内的。

8.非统考工种如何组织?

答:非统考工种由各市、省直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和组织实施。非统考工种的考核内容、成绩权重、合格比例及证书办理程序与统考工种相同。

9.技术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当年是否安排补考?

答:技术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安排补考,只能参加下一次考核。

10.咨询电话如何打?

答:有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考核政策咨询:职业能力建设处,0551-62663826;

工资政策咨询:工资福利处,0551-62663193;

人事管理政策咨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51-62663172;

报名及技术业务笔试考务咨询: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

技能考核和技师评审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551-62623630;

投诉举报:省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551-62663184。

11.《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出处?

http://www.ah.hrss.gov.cn/Root/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88431

12.所提供的5张照片如何张贴?

答:附件2《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共有三张纸版表,照片贴于“申报表”字样上方,其中有一张表上方贴三张照片,另外两张表各贴一张照片。附件四《技师考评申报表》除了按照指定位置张贴照片外,另外2张贴于其中一张纸表“申报表”字样上方。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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