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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阜阳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民工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4-12-14 09:21阅读:

    各单位:

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加强省级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整体科研水平,参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依据《阜阳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阜阳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及平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需求,现开展开放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具体资助方向参照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附件3

二、资助额度

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自然科学类重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不高于8万元/5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不高于4万元/2万元。课题经费原则上转入课题承担单位管理,立项后拨付立项经费的50%,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间接经费不超过总经费扣除设备费后30%。不同类型项目具体资助额度见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课题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一般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每位申请人仅限报1项。

3.一般应有我校平台研究人员参与申报。

4.其他申请条件见各平台指南。

、资助期限

本年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20241225-20261224日)。

、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附件1《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阜阳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资助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送至阜阳师范大学农民工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1157698531@qq.com信箱

、其他事项

1.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平台的开放课题、科研条件建设及运行维护、学术交流及科学研究等,其中自然科学类平台开放课题经费支出不少于总经费的 50%,科研条件建设及运行维护不少于总经费的 40%,人文社科类平台开放课题经费支出不少于总经费的 70%,科研条件建设及运行维护不少于总经费的 20%。

2.经费管理。开放课题经费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科研条件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使用和审批使用除按正常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外,还需要由经费使用人、平台负责人及依托学院院长签字。

3.项目批准后项目申请书即为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各省部级科研平台应督促申报人要确保研究任务按时完成。

4.开放课题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并发表与课题内容相关研究成果:自然科学类重点/一般课题需以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二区/三区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课题需以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CSSCI期刊收录论文)1篇或20万字以上高水平著作1部。

5.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依托平台名称。

6.其他要求具体见各平台申报指南。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申请书

2.科研平台开放课题资助名单汇总表

3.平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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