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成立复试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考生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确保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认真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人数按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执行。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考生类别 |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笔试时间、地点 |
面试时间、地点 |
第一志愿考生 |
2025年3月27日 15:00-18:00 汉风C楼326 |
2025年3月28日上午08:30-11:30素描写生 (国画方向考线描写生,油画、水彩方向考素描写生) 汉风B楼-527 |
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18:30 汉风C楼-304 |
3.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我院视一志愿录取情况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可填报调剂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进行。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2)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视录取情况发布调剂公告,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复试之前,审查考生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在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如无明确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所在院系鉴定、盖章;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学科(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2.考生复试资料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强化复试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同时加强创新潜质考核,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
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为研究生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笔试内容(素描写生:国画方向考线描写生,油画、水彩方向考素描写生),满分100分。复试笔试绘画实践,考生请自备绘画工具。考试用纸(素描纸、宣纸)、画板、画架由学院提供。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七)复试过程管理
1.安全保密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按照国家密级管理。
2.复试前管理
(1)规范考场设置。按照国考要求,严格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场设置,配套相应设施,积极营造严格、规范、严肃的(面试)考场氛围。同时优化考生服务。
(2)加强考生身份与报考资格审核。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身份信息、报考资格的审核,严防“替考”。
(3)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复试中管理
(1)实行“三随机”机制。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严肃复试考核人员工作纪律。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材料留存备案,以备复查。
(4)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将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向学校研招办报告。
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招生录取
(一)学院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学院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在接到上述信息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监督复议
(一)学校复试全过程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督查举报电话:0558-2596174。
(二)研招办会同复试督查组受理复议申请,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网址:http://www.fynu.edu.cn/msxy/
电话: 0558-2596073
联系人:曹老师
八、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阜阳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