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处《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选研究,确定推荐:
省级优秀毕业生:徐太平、张敬雨、崔明月、马亿宇、金瑶、周晓瑄、周卓文
其余奖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2596081。
美术学院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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