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燕,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法学及法治教育研究、伦理学及道德教育研究。
邮箱:451890436@qq.com
教育背景:
1997.09--2001.07, 阜阳师范大学,汉语言教育专业,汉语言教育学学士。
2004.09--2007.07, 西南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 法律硕士。
2014.09--2016.07, 安徽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学习。
工作经历:
2001.07--2004.07, 阜阳市第九中学。
2007.07--至今, 阜阳师范大学
科研项目:
1.食品安全危机背景下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主持,省级一般,2012.01--2013.12
2.社会转型期农民工就业歧视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主持,校级重点,2013.01--2014.12
3.我国高龄劳动者就业制度建设研究----以OECD国家的相关经验为借镜, 第二,省级重点,2014.01--2016.12
4.情与理的冲突与融合---法治背景下的道德教育, 主持,省级重点,2016.12--2018.12
5.习近平“青年成才观”时域下的高校道德教育研究 ,主持,省级重点,2018.01--2022.12
学术成果:
1.郑春燕.《隐性就业歧视的现代性审视及其软法治理》,载《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郑春燕.《道德教育新取向:道德情感的疏通与回应》,载《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3.郑春燕,吴先伍.《从“约束”到“解放”——道德教育的必要转向》.载《探索》,2017年第3期
4.郑春燕.《关怀伦理视域下“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之新诠释》,载《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荣誉奖励:
1.2009-2011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校级, 2013年。
2.2011-2013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校级,2014年。
3.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0年。
社会兼职: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阜阳仲裁委仲裁员,阜阳市法治宣讲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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