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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科研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47 】   【点击量/阅读: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和《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含有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附件2)及《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申领情况一览表》(附件3)。其中:已结项项目申领绩效,无需填写附件1,但需填写附件2和附件3,且需提供项目主持人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在研的项目申领绩效,需认真填写3个附件,并注意填写的成果发表时间为2023.01.01-2024.12.31,不在上述时间范围的成果不能作为此次绩效申报的支撑材料。成果发表时间在2022年及以前的项目,此次不再申领科研项目绩效,统一到项目结项后一次性申领。

2.项目主持人于1015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一份)一起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命名方式:学院+姓名+2024年科研绩效申领);各二级学院审核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项目的相关性,并于1016日上午下班前将经学院审核、汇总、盖章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3.科研处依据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组织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发放项目绩效。

三、其他事项

1.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因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2024年已经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2.配套经费绩效申领办法按其下拨项目经费绩效申领办法类比执行。

3.如本次不申领绩效,可待下一年度或者项目结题后一次性合并申领。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材料报送给杨楠楠,联系电话:2593236,电子邮箱:2469652201@qq.com

自然科学项目材料报送给刘潇潇,联系电话:2593369,电子邮箱:1461957757@qq.com      

                                                

科研处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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