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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09:36 】   【点击量/阅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2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资助额度与选题

省社科规划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继续设置预立项项目和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

重大项目资助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资助6万元左右,一般项目资助3万元左右,青年项目资助3万元左右,后期资助项目资助4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出版资助)。重大项目经费管理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他类型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经费预算,没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比例限制,可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绩效支出。基础理论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半内完成,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项目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

本年度项目继续试行预立项制度,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设置部分预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立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不拨付资助经费。待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批文和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资助经费,结项等级“优秀”或“免于鉴定”的,资助4万元左右;结项等级“良好”的,资助3万元左右;结项等级“合格”的,资助2万元左右。不合格的,不予立项、不拨付资助经费。

项目选题:重大项目共列出23个选题方向,申请人须据此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一名负责人,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子课题负责人。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专题数据库等,大型研究一般为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再发布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立足我省实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课题题目表述要具体明确、科学严谨、简明规范、指向清晰,避免过于宽泛、抽象,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须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考《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附件4)。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不填学科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5830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2025920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4)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大项目(2025920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52025年度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6)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7)近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8)近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9)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后期资助项目不得以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申报。

10)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其他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一律在电脑上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05日前,项目申请人须将电子版《申请书》与《活页》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机关人员申报材料交学科归属单位审核),由学院进行意识形态、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申报教师。

(二)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无误后,项目申请人须于107日下午5:00前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与《活页》定稿;后期资助项目还需上传书稿(匿名)和查重报告首页(科研处盖章),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同时上传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三)系统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研秘书汇总并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2份;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须提交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后期资助项目报送申请书原件2份、活页1份、成果书稿(匿名)1套、查重报告(科研处盖章)完整版1份;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修改说明各1份;已与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提交出版社证明材料(出版社盖章)1份。

(四)109日中午11:00前,各院汇总好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含附件5: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交至科研处1313办公室,逾期不候。

(五)101012:00前,学校完成系统审核与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审核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须详细阅读附件1-4文件中各项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避免资格审核方面出现异常而影响申报。

(二)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同时,各单位须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意识形态和形式等方面的问题,凡因有违意识形态、形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学院审核而影响申报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四)首次登陆申报系统的教师,即日起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科研处在接到注册申请后会尽快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联系人:杨楠楠 联系电话:0558-2593236


附件1-5:申报通知、选题方向、申请书及活页等


科研处

2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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