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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5:38 】   【点击量/阅读: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发布,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00号)要求,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514日下午5:00前,单位科研秘书需将以下材料收齐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1313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年度项目《申请书》(附件22份、《活页》(附件33份及《全国教育科学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2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公章的年度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含盖章PDF版和EXCEL版)发至邮箱:2469652201@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学校将于516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规划办组织遴选。

(二)第二阶段网络申报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23日前通知通过初选的项目申请人进行网络申报。

523-27,我校通过初选的教师请从1313办公室领回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学校将于529日中午12前完成系统审核与推荐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遴选,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申报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2.本年度全规办对于申请人和成员的年度申报资格限制要求有所变化,详见《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2025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6)及《提示》(附件8)。项目申请人和各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上述文件,按照全规办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同年度作为申请人申报了项目,就不能作为任何项目的参与者申请项目;反之,同年度作为参与者参与了他人的项目申报,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能申报专项。

根据全规办规定,其完成资格终审后,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限额指标。

3.项目申报详细事宜详见《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

联系人:杨楠楠     联系电话:2593236


附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附件1-8(含申报通知、申请书、活页等)


科研处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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