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5-05-21 10:46:16 来源: 浏览:

   

各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校教〔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秋季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与征订原则

1.坚持“选优、选新”原则,切实保障优质教材进课堂。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原则上理工类、财经政法类各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50%。马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严格执行马工程重点教材首选与全覆盖原则。

2.全面加强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做到凡编必审、凡选必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

3.适宜教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5.凡纳入征订计划的教材,任课教师必须作为主教材使用。

6.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相近专业的相同课程应选用同种教材。不征订辅导材料、习题集等教辅材料;非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一律不征订教材。

7.人才培养方案内的通识教育与专业拓展课程教学用书,不纳入学校教材征订计划,由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及选用管理办法》(校教〔20252号)第十一条教材选用审核程序审核通过后,推荐学生自主购买。凡是未纳入学校教材征订计划的教学用书及推荐学生自主购买的教材,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审核程序执行。

二、选用审核程序

1.教材选用严格按照任课教师择优拟选、教研室初审、各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学院学术委员或相关专家对拟选用教材进行论证,在明确符合教材选用原则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相关课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教材选定后,各课程承担单位将《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审核表》、《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征订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

2.选用我校教师主编的教材,须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阜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选用申报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上报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两本样书(未提供样书者,学校不纳入论证范围),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评审,形成教材选用初步意见,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

3.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二级学院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正式选用。

4.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遇有特殊原因(如开课计划变更等)必须变更教材或新增教材时应提供《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推荐表》,由所在学院或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规范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征订计划表》,仔细核对教材名称、编著者、ISBN、版别、版次、出版社、出版时间、教材获奖情况、使用专业和年级、预订学生数和教师数等信息,不得多订,避免漏订和错订,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教材一经采购不得更改。

2.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对应马工程重点使用教材目录,以课程和重点教材使用为重要抓手,做到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对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确保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覆盖率和教材使用率100%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严格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2025610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审核表》、《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征订计划表》、《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推荐表》和教材选用审核会议记录,以上材料纸质版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语委办(正行楼1023室)。《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审核表》《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征订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ysdpsc@qq.com


附件:

1. 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审核表

2. 阜阳师范大学教材征订计划表

3. 阜阳师范大学教材选用推荐表

4.阜阳师范大学自编教材选用申报表

5.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教 务 处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