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和阜阳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提升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地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三个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专家组,具体负责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由学院分硕委部分成员和导师代表(随机产生)组成,随机分配到三个复试专家组中(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每组7人。
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数 |
1 |
0703 |
化学 |
全日制 |
20 |
2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全日制 |
18 |
3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35 |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及比例
1.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
2.复试一般应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一般不高于150%。对成绩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调剂条件及程序
1.调剂条件
(1)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安排再次开放系统接受考生调剂。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8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 |
专业测试(笔试) |
综合面试 |
时间安排 |
地 点 |
时间安排 |
地 点 |
0703 化学 |
3月28日上午09:00-10:00 |
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 |
3月28日下午14:30-17:30 |
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 |
045106 学科教学 (化学) |
3月28日上午09:00-10:00 |
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 |
3月28日上午10:30-12:00 |
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 |
0856材料与化工 |
3月28日上午09:00-10:00 |
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 |
3月28日上午10:30-12:00 |
新工科楼二楼207 |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知。
复试资格审查(新工科楼二楼圆形报告厅):3月27日15:00-17:00
2.复试方式。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材料及审查
1.复试之前,审查考生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核表》,应届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往届生在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如无明确单位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所在院系鉴定、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7)《诚信复试承诺书》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其中化学学科(0703)测试科目为综合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测试科目为学科教学设计,材料与化工测试科目为普通化学,测试内容涵盖原有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综合性、开放性命题,考生现场书写,限时60分钟。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时间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实际工作表现,进一步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仪器分析化学和普通化学实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根据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参照专业测试模式组织。
五、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各科目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60%。
六、复试过程管理
1. 运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 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 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时间、难度和评定标准统一。
4.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5.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作弊、考题泄露等违规行为,学院立刻保存现场证据,及时向研招办报告。对在复试过程有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七、录取
1. 学院按照各专业考生复试后总成绩按照同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 学院首先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缺额情况下安排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根据复试总分排名,对复试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通知由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若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由学院依次递补录取。
八、其他
1. 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国家、学校等相关规定。
2. 其余事项,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 本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4. 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分硕委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