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东清苑3#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欢迎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根据询比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东清苑3#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
最高限价:25741.66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月12日前完成工程施工。
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二、参与询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他要求: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受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采购需求
1.改造地点: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东清苑3#4楼东卫生间。
2.铲除并修复楼梯间损坏墙面涂料,卫生间内小便台、蹲便台拆除;卫生间内地砖墙砖拆除后重新铺设,隔断墙拆除后安装隔断板,重新做防水,原卫生间门拆除更换等内容。
3.请各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4.清单编制及最高限价: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算,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支付。
四、递交询比报价表时间、地点
参与询比供应商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3:30时前按照询比公告要求,提供密封响应文件一式二份,盖章递交到阜阳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清河校区学生公寓中心。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询比报价表本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价函要求
1.报价须知:
①报价表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②报价方签章齐全;
③未对本询比报价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④填写报价时必须填写总金额,否则视其报价无效;
⑤对本次询比项目的采购需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有偏离的报价无效;
响应报价应包含询比公告所确定的招标全部内容,以及全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安装、调试、材料、劳务、人工、项目措施、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2.本次采用有效最低价法,报价最低的参与报价人即为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阜阳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清河校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596104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东清苑3#公寓卫生间改造项目响应文件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后勤服务集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