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优秀在校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校外〔2024〕2号)《阜阳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外〔2024〕3号)规定,现启动2025年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第一批资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本次启动资助的类别为人文交流项目,适用于学校组织的赴国(境)外高校参加寒暑假游学、短期课程学习、学术会议、专业比赛或其他文化实践活动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具体以项目遴选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已按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报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西湖校区正行楼919办公室)。
3.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2596766。
四、其他
获得资助学生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将取消资助:
1.违反双方院校校纪校规或交流协议;
2.交流期间学习计划未正常开展或未完成项目全过程;
3.返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