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关心下一代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关工委和“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年大学生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是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资源,其组成人员包括学校党政主管领导、离退休干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
第三条,校关工委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青年的正确方向,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激励和关爱青年大学生方面的优势作用,培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第四条,学校关工委组织和依靠广大“五老”开展工作,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坚持完善和落实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关工委积极配合校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做好青年大学生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育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作用,在青年大学生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筑牢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加强理论宣传普及和阐释解读,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青年大学生;支持和帮助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
第七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增强文化自信,全面加强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组织动员“五老”到广大青年大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年大学生不断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八条,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组织“五老”深入青年大学生中,讲好党的故事、革命英雄、烈士和劳模的故事,组织青年师生瞻仰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等,老少携手开展读书、征文等形式的多样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用建党精神教育青年师生,引导其从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第九条,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学院,做好青年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好《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建设法治校园。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条,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夯实关心下一代的基础。建立校关工委与二级关工委联系制度,由校关工委指派“五老”和二级关工委对接,指导二级关工委工作。积极鼓励二级关工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科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帮助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提升二级关工委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夯实关心下一代的基础。坚持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生活需求,帮助学生解疑释惑,对学生反映的问题,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心理教育工作,配合教育集团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政治认同、思想认同、
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三条,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要求,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校关工委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关建”的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遵循青年大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关工委特点的工作方法和路径,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品牌,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十五条,坚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精神上关怀和工作上支持。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校关工委和院系二级关工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校关工委对院系二级关工委履行工作指导职责。
第十七条,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现职与退休老同志相结合。校关工委设主任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3-4名,委员若干名。常务副主任由退休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退休老同志及有关部门和二级关工委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八条,校关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处理校关工委日常事务。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同志担任,秘书由该处同志担任。
第十九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校关工委工作汇报,加强政治引领和具体指导,帮助关工委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条,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关工委的成员作调整与补充,安排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大局和服务意识,乐于奉献、事业心强,工作努力、勇于担当,身体健康、相对年轻的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二级关工委由二级院系党委书记或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秘书由二级院系同志担任。各二级关工委在二级院系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关工委的指导下,根据本院系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二十二条,坚持学校关工委三级会议制度。一是校院两级关工委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任务等;二是关工委工作会议(或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等;三是关工委办公会议,协调相关工作,处理日常工作等。
第二十三条,加强组织建设。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巩固拓展组织体系。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关工委老同志学习培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第二十五条,健全工作机制。以党建带关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为关工委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十六条,强队伍建设。动员政治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及时把新退出领导岗位、身体健康、热爱青年大学生工作的老同志充实进关工委队伍中来。建立健全“五老”常态化退出和补充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五老”队伍。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第二十七条,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建好“五老”工作室、“五老”报告团等教育阵地和机制,加强关工委网络阵地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平台。
第二十八条,积极推进工作品牌建设。培育和形成一批青年大学生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的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科学素养、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关爱教育工作品牌,使青年大学生在参与各项主题活动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树立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艰苦奋斗的远大志向,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提升多年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的品牌,不断赋予品牌新内容,服务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九条,加强宣传工作。宣传“五老”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报道“五老”服务青年大学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经验做法。
第六章 经费
第三十条,落实关工委保障机制,学校关工委的经费纳入学校每年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经费使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支出合理。有关经费事项按省教育工委[2021]164号文件执行。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施行,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