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教育集团党风廉政建设,6月18日教育集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教育集团党委书记徐升主持,教育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处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年级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肃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通知>》、《阜阳师范大学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会议邀请大学纪委案管审理室主任陈刚作《以案为鉴 强化警示教育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在深刻理解学习教育的背景环节,他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阐述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在认真落实开展学习教育的要求环节,他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查自纠等。在准确把握开展警示教育的意义环节,他强调,要用好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责任、严管所辖,持续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在反躬自省中受到警醒、汲取教训,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徐升对教育集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阜阳师范大学“五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本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了教育集团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推动教育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撰稿:杨杰 二审:韩金理 终审: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