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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2-02-22 15:56:52 来源: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档案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为了确保学校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提供服务,建好用好档案信息资源,确保学校历史发展的原始记录得以长久保存。请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称“各单位”)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校档〔20201号),做好2021年度归档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1年度形成的、现行功能办理完毕的归档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参照《阜阳师范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校档〔20201号文件附件)执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滞留归档文件材料或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确保学校发展原始记录齐全完整,确保学校历史文化得以传承。结合2021年度工作实际,对于有关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党史学习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视“回头看”及巡视整改等学校重要工作的,在办理完毕后仍有参考凭证和留存价值的综合性材料,如校级层面的重要举措、文件制度、统计性台账等,一并纳入归档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掌握和熟悉归档范围。注意归档材料和工作资料的区别,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集中管理,仅对本部门有工作参考和备查作用的资料自行留存;

(二)落实部门立卷制度。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指导兼职档案员或相关人员,发挥档案材料形成部门的业务熟悉优势,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确保档案立卷整理质量。不得无故跨年度、无故延长归档时间,不得出现断层或多年不归档现象。成套性材料必须按照形成时间排序,相关实物、音像和其他载体材料一并归档,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及相关软件光盘;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始记录。所有归档材料应是原件,重复件不在归档之列,不得有涂改、伪造和更改档案材料现象。如因特殊情况原件缺失,复制件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的亲笔签名并加盖形成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归档。

(四)归档文件移交清单和归档文件材料做到一一对应,目录清晰明了、规范准确。移交清单需经交接双方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一式两份,存档备查(移交清单可从档案馆网页下载)。所有签字均需手写签名,不得用公务私章或签名章代替。

三、归档时间和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2022331日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专门档案的归档时间按照相应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档案馆归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进(2596177)。


                       阜阳师范大学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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