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文件
校财〔2020〕2号
关于加强水电成本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用水用电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节约用水用电活动,并将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美术学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等七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实现同期水电费下降10%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及范围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楼C楼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楼E楼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实验楼F楼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楼A、B楼
美术学院:汉风楼C楼
图书馆:图书馆楼
后勤集团:全校范围(不含其他试点范围)
二、工作目标
1.后勤集团负责全校水电费(不含其他试点单位电费)的管理使用,确保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年(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水电费支出下降10%。
2.其他试点单位负责本使用区域电费的管理使用,确保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年(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电费支出下降10%。
三、工作措施
1.后勤集团超额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水电费支出下降比例超过10%部分,学校将超出部分金额,调整增加后勤集团事业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未完成目标任务,学校将调减后勤集团事业费1万元 。
2.其他试点单位超额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水电费支出下降比例超过10%部分,学校将超出部分金额,调整增加到相应单位经费(二级学院调增日常运转经费,图书馆调增事业费);电费支出下降比例未达到目标任务,学校将相应调减其日常运转经费或事业费。
节约能源,人人有责。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用电光荣、浪费用水用电可耻的观念,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做到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共建节约型美好校园。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4月26日
阜阳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0年0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