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阜阳市柠檬黄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决定将以下成果予以转让并公示如下:
一、转让成果:一种油画绘制用喷枪装置(ZL201811197756.4)
二、成果完成人: 李向兵
三、受让单位: 阜阳市柠檬黄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四、转让经费:人民币50000元
转让经费按《阜阳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现予以公示(2026年10月16日-10月3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向科研处(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2593020。
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