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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住房消防安全与文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8    点击: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住房消防安全与文明管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校内各教职工住户: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多起火灾事故的教训,落实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住房消防安全与文明管理,保障教职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阜阳师范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阜阳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校安全综治〔2020〕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住户日常生活做到“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用电,各教职工住户一律不得有私拉乱接电线和“飞线充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严禁各楼层走廊、楼梯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以免引起火灾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四、电表房、电井房中电线较多,严禁堆放杂物,以免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五、严禁损坏、挪用、拆除教职工生活区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标线范围,以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六、液化气罐具有安全隐患,建议各教职工住户弃用液化气罐,使用安全卫生灶具。

七、各教职工住户自行做好室内电线线路老化超负荷和电器使用安全排查。

八、后勤服务集团做好教职工住房室外等公共区域的用电线路的安全排查。

九、各二级单位切实做好所属教职工住户的安全宣传教育与督促落实。

十、各教职工住户应严格遵守《阜阳师范大学教工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校国资〔2020〕6号)规定。

十一、各单位、各教职工住户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否则导致安全事故,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各单位、各教职工住户务必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办公室

                                                      阜阳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