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党委保卫部)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秘书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处公文起草与报送、文件资料传递和归档管理,处印章的使用与保管等工作。
2.负责处组织或承办的有关会议、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以及校地联动的协调对接工作。
3.负责处资产(物品)的采购、日常管理及处置,处经费预算编报与财务报账,以及处网站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维护等工作。
4.负责处保密工作和有关政审工作;负责拟订撰写年度工作,师生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计划与总结;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其他科室指导协助二级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管理等工作。
5.承担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包括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工作传达、信息收集报送和会务保障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保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校园人民防空相关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
2.严防敌对势力、极端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国家安全与政治安全的案件,做好重点人及重点关注对象的管控。
3.协助国家安全、公安、外事机关堵塞漏洞,加强信息调研,预防政治性、群体性突发事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舆情信息的收集和引导,及时完成来函来访调研信息报送和信访回复等。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的政审及思想教育,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审、公证、无犯罪证明等。负责师生员工户籍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做好学生社团、少数民族学生、师生信教、校园出版物等管理。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消防科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工作。
2.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
3.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督促责任单位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工作。
4.负责完善各种消防档案、台帐和资料,负责与各级消防部门对接工作。
5.负责开展消防、防震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监控设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不断推动智慧校园建设进程工作。
2.负责学校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工作,保障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
3.负责监控中心日常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工作。
4.负责监控中心数据安全,严格遵守视频监控录像调阅审批制度,严防录像资料外泄工作。
5.加强分析研判校园监控系统使用情况,为安保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方案。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校园110特勤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内的经常性安全巡查、反恐防暴,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工作。
2.负责受理师生员工报案和监督投诉,及时协调处置各类警情和突发事件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治安案件工作。
3.负责24小时值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
4.负责审查安全管理平台各项值班记录,督促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值班事务记录工作。
5.负责组织校园内安全情况研判例会,通报校园安全及值班情况。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治安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检查,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工作。
2.负责维护学校内部大型集会、文体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治安秩序工作。
3.负责校园安保服务招标工作。
4.负责建立治安安全网络,督促、检查安保公司驻校保安服务队建设及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巡查制度工作。
5.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对校内人员通行与机动车停放及交通安全秩序实施管理。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西校区校卫队工作职责
1.负责西湖校区人员、机动车门禁道闸系统建设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监管西湖校区守卫校门、执行校门管理规定任务,督促门岗认真查验出入校园人员、车辆及其证件和手续,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工作。
3.协助处理西湖校区治安事件,根据学校和处领导的安排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工作。
4.负责西湖校区及周边安全保卫、车辆停放、摊点清理、卫生保洁、可疑人员出入排查等工作。
5.开展西湖校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与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清河区校卫队工作职责
1.负责清河校区人员、机动车门禁道闸系统建设与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监管清河校区守卫校门、执行校门管理规定任务,督促门岗认真查验出入校园人员、车辆及其证件和手续,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工作。
3.协助处理清河校区治安事件,根据学校和处领导的安排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工作。
4.负责清河校区及周边安全保卫、车辆停放、摊点清理、卫生保洁、可疑人员出入排查等工作。
5.开展清河校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与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领导分工
处长:主持安全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师德师风、安全稳定、政治保卫、安全教育、警校共建、保密、档案、户籍、工会群团、下访接访等工作。分管安全管理处秘书、政保科、西湖校区校卫队、清河校区校卫队。
副处长: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校园综合治理、校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应急处突、消防监控等工作。分管监控中心、消防科、治安科、校园110特勤中心。